规章制度

裁判员条例
发布时间:2022-01-13 16:13:41      点击次数:200

职业道德条例

前言:裁判员作为竞赛场上的“执法者,”其高尚的职业道德体现在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,做到严肃、认真、公正、准确、作风正派、不循私情、坚持原则。世界双节棍协会(以下简称世双协)依据《世界双节棍协会章程》及《世界双节棍协会道德守则》,经理事会讨论并一致通过决议,特制订《世界双节棍协会裁判员职业道德》。

一、建立一支有良好职业道德、精湛业务水平的专业双节棍裁判队伍,对双节棍运动的宣传和推广具有提升的作用。

二、裁判员必须热爱体育事业、热爱裁判工作、钻研裁判知识,接受世双协和各地区协会或机构的领导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,处理好裁判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。

三、裁判员的技术等级称号为:执法裁判员、特级裁判员、高级裁判员、中级裁判员。

四、裁判员要严格执行竞赛规程、规则,恪守职业道德、坚持公正准确执行”的原则,为运动员提供公平竞赛环境,保证竞赛公平、稳定、有序地进行。

五、裁判员所参与世双协的教练员学习班及执法世双协的竞赛,其表现将作为晋升及评优的重要依据。

六、裁判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赛区报到。本人因故不能参加工作,须提前十五天向各地区协会或机构请假并报世双协批准。

七、裁判员要坚决遵守和执行世双协发布的相关规定,加强自身的修养,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。服从大局、保持公正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。

八、裁判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排除干扰,不殉私情,秉公执法,做到公正、准确、积极、稳定;要大胆管理,坚决制止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和暴力行为。

九、裁判员在工作过程中,要摆对自身位置。对世双协对运动员及观众负责。鼓励并激励运动员发挥最高水平。

十、裁判员应遵守世双协的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组织观念,接受裁判长和比赛监督的领导,服从分配,维护团结。不得搬弄是非、传播流言蜚语或做不利于团结的事。

十一、在竞赛期间内谢绝一切宴请、馈赠礼品或高消费娱乐活动;严禁在竞赛期间内饮酒,不得无故延长在赛区的滞留时间。

十二、裁判员在执法中要时刻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,仪表端庄、精神饱满。穿着世双协指定或认可的服装装备。

十三、裁判员要努力学习和钻研裁判知识,精通双节棍竞赛规则,裁判员之间要相互学习、相互信任、相互尊重、相互支持、相互帮助,共同提升业务水平。

十四、认真做到赛前准备,赛后总结工作,并将执法报告上交地区协会或机构并报世双协备案。

十五、各级裁判员、技术代表、比赛监督都必须遵守本条例。

以上条例即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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